教育部:“跨国高考移民”破坏公平 社会影响恶劣
时间 :2013年5月24日 16:28
但今日中国青年报记者向教育部及部分知名高校求证后发现,这一信息并不属实。
为规范跨国高考移民,教育部2009年11月发出了《教育部》(教外来[2009]83号)。
教育部国际司相关负责人回复本报表示:“2007年起,‘跨国高考移民’现象开始出现,呈扩展之势,受到社会广泛关注。”
“这些”跨国高考移民‘通过各种途径获得外国人身份,持外国护照参加国内高校的外国留学生考试(考核),从而达到避开国内高考,进入我国高等学校学习的目的。“跨国高考移民”破坏了高等教育的公平性,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。为此教育部制定了上述文件。”
《通知》规定,自2010年起,来华留学申请人必须“持有效的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4年(含)以上,且最近4年(截至入学年度的4月30日前)之内有在国外实际居住两年以上的记录”。
文件里还规定,祖国大陆(内地)、香港、澳门和台湾居民移民外国后返回国内接受高中教育并毕业,如未恢复中国国籍,则属于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,如符合我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,可持其所在省(区、市)公安机关填发的《外侨居留证》,在其所在省(区、市)省级招生委员会指定的地点报名参加高考。
非京籍学生张图属于“侨民”,他是否不需要持护照4年以上?
教育部国际司相关负责人回答,“根据通知精神”,如申请参加我高校组织的外国留学生本专科招生考试(考核),“或参加我国高考”,都必须符合上述年限条件。
北京师范大学留学生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也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,拥有外国国籍的学生申请进入北师大,必须要符合教育部对于年限的规定。据悉,北师大通过自主招生的方式招收留学生,“他们向我们提供有关材料,再参加比较简单的测试。”
北京大学留学生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则告诉记者,留学生报考北大本科,需要“提前5年”加入外国国籍,且需在国外实际居住两年以上,“或在国外接受两年以上教育,并提供相关证明”。“如果已经在中国,只是突然改了国籍,是不能以留学生身份进行报考的。”